武汉科技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入选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和湖北省“双创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学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朝政府批准成立的工艺学堂,历经湖北中等工业学堂、中南钢铁工业学校等传承与发展,1958年组建为武汉钢铁学院,开办本科教育。1995年隶属于原冶金工业部的武汉钢铁学院、武汉建筑高等专科学校、武汉冶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武汉冶金科技大学。1998年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需要,成为第一批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划转院校。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百余年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专门人才25余万人。一大批杰出校友成长为院士、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大型钢铁企业掌门人,学校被誉为“冶金高层次人才的摇篮”。
学校现有青山、黄家湖和洪山三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71.4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2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2.50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96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83.31万册,电子图书102.42万册。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5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9500余人。校园依湖览江、风景优美,教学设施齐备,办学条件完善,是“湖北省生态园林式学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构建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设置有18个学院(部)、79个本科专业;拥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4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7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建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与矿业工程、机械工程等3个学科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计算机科学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坚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获批“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0个(其中国家级2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14项,16个本科专业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评估)。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6门,国家规划教材14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实践教学平台7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其中一等奖1项)。获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3项,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学生多次荣获“互联网+”、“挑战杯”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等高水平竞赛大奖。“十三五”以来,学生参加各类学科和科技竞赛累计获得国际级、国家级奖励4500余项;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排名第47位。学校女篮在全国享有盛名,多次获得全国大运会、CUBA和CUBS冠军,培养了10多位国家队、国青队队员。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建有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高温材料与炉衬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和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高性能钢铁材料及其应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战略钒资源利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拥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B类)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联合)、29个省级科研平台。“十三五”以来,学校主持和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530多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社科)成果奖190余项。2007年以来获得19项国家科技成果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5项)。
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900余人。拥有全职及双聘院士5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22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及湖北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入选者30人,湖北省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291人,湖北省公共卫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1人,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4人,湖北名师15人,湖北名师工作室8个,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37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3人,享受国务院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85人,获“霍英东青年教师奖”5人。“海洋工程用钢及应用性能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入选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先进耐火材料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混合智能引智创新示范基地”入选湖北省引智创新示范基地。
学校积极创新校企、校地合作,与中国宝武、恒大集团、鞍钢集团、柳钢集团、中国一冶、中冶南方等30余家大型企业和武汉、随州、孝感、无锡等省内外有关地市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成立了“中国宝武—武汉科技大学炭材料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武汉科技大学宜兴陶瓷与耐火材料研究院”“武汉科技大学—老河口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与恒大集团共建了“恒大管理学院”“恒大足球学院”;建有1所直属三级甲等附属医院、1所直属二级医院和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设立了辉玲奖学金、铌钢奖学金、冶机77奖学金、李翠萍艺术奖学金、悉地国际奖学金、中云奖助学金等近20项社会奖助学金。
学校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是湖北省最早开展国际教育交流合作的省属高校,是湖北省对外工作先进单位,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师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资格高校,是全国“中非创新合作中心”网络协作单位。与美国、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澳大利亚、荷兰、奥地利、新加坡、日本、韩国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百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开展学生交换、师资互访、联合科研等多方面的交流合作。与德国弗莱贝格工业大学、奥地利莱奥本矿业大学、荷兰阿姆斯特丹大数据中心和韩国国立首尔大学等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与澳大利亚迪肯大学、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美国桥港大学、意大利福贾美术学院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与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合作举办硕士教育项目。学校大力发展来华留学教育工作,在临床医学、土木工程、国际工商管理等本科专业及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系统科学等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近500名。
站在新时代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秉持“厚德博学、崇实去浮”的校训精神,积极传承“坚韧不拔、勇承重载、崇实求精、表里如一”的钢铁品质,大力弘扬“向上向美、力行力新”的沁湖文化,扎根荆楚大地,服务国家需求,主动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职责,不断增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率先实现湖北省属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突破,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更新时间:2023年6月30日)
徐雁冰 : 党委书记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战略钒资源利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倪红卫 : 党委副书记、校长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审计处,代管本科生院(香涛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联系材料学部、国际学院、理学院、省部共建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
孙国胜 : 党委副书记
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洪山校区综合管理、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就业、安全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医疗卫生、校友会工作。分管党委宣传部、洪山校区综合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党委保卫部)、校团委、附属天佑医院(第一临床学院)、附属老年病医院(第二临床学院、附属洪山中心医院)、校友工作与社会合作处、湖北省高校网络舆情分析研究中心,协管审计处。联系管理学院(恒大管理学院)、法学与经济学院、医学部、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武汉城市学院。
盛建龙 : 党委副书记
负责党政办公室、保密、信访、黄家湖校区综合管理、人事人才、师资队伍建设及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财经、国有资产管理、采购与招标、工会、教代会工作;统筹学科建设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保密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黄家湖校区综合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工会(教代会),协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研究所)。联系机械自动化学院。
窦先萍 :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主持学校纪委工作。分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妇委会、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绿色制造工程研究院。
沈季伟 :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统战、基建、离退休、后勤保障、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分管党委统战部、校园建设处、后勤保障部、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党工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系城市建设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吕 勇 : 党委常委、副校长
挂职湖南大学校长助理。
马 腾 :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科学研究、研究生教育、学报工作。分管科学技术发展院、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分析测试中心、学报编辑部。联系化学与化工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高性能钢铁材料及其应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刘时新 : 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负责组织、机关党委、党校、档案和体育工作。主持组织部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党校、档案馆,代管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体育学院(恒大足球学院)。
胡 剑 : 党委常委(挂职)
负责创新创业工作。分管创新创业学院,协管“双一流”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代管工程训练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系
金属材料工程系
冶金工程系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系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材料化学系
城乡规划系
建筑学系
土木工程系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系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系
实验中心
电商与物流管理系
工程管理系
工商与物业管理系
会计与财务管理系
人力资源管理系
信息管理系
营销管理系
实验中心
中外合作办学
来华留学
化学工程系
化工工艺系
生物工程系
化学系
机械工程系
机械工学系
机械电子系
工业工程系
测控技术与仪器系
机械实验中心
计算机科学系
计算机技术系
软件工程系
网络工程系
信息安全系
数学与统计系
应用物理系
工程力学系
系统科学部
哲学系
马克思主义理论系
思想政治教育系
中国近现代史系
艺术教研部
MPA教研部
形势与政策教研部
研究生思政教研部
汽车工程系
交通工程系
运输与物流工程系
生物学系
生物医学工程系
第一教研室
第二教研室
第三教研室
体育教育系
英语系
德语系
翻译系
大学英语一部
大学英语二部
研究生公共外语部
MTI教育中心
英语语言学习中心
行政管理系
社会保障系
法律系
社会工作系
国际经贸系
投资系
自动化系
电子信息工程系
电气工程系
微电子工程系
电工电子基础课部
专业综合实验中心
工业设计系
环境设计系
视觉传达设计系
绘画与公共艺术系
矿物加工工程系
资源工程系
安全科学与工程系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系
金属材料工程系
冶金工程系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系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材料化学系
城乡规划系
建筑学系
土木工程系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系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系
实验中心
电商与物流管理系
工程管理系
工商与物业管理系
会计与财务管理系
人力资源管理系
信息管理系
营销管理系
实验中心
中外合作办学
来华留学
化学工程系
化工工艺系
生物工程系
化学系
机械工程系
机械工学系
机械电子系
工业工程系
测控技术与仪器系
机械实验中心
计算机科学系
计算机技术系
软件工程系
网络工程系
信息安全系
数学与统计系
应用物理系
工程力学系
系统科学部
哲学系
马克思主义理论系
思想政治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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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研部
MPA教研部
形势与政策教研部
研究生思政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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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系
运输与物流工程系
生物学系
生物医学工程系
第一教研室
第二教研室
第三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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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系
翻译系
大学英语一部
大学英语二部
研究生公共外语部
MTI教育中心
英语语言学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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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系
微电子工程系
电工电子基础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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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系
视觉传达设计系
绘画与公共艺术系
矿物加工工程系
资源工程系
安全科学与工程系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党群部门 | 联系方式 |
027-68862478 | |
黄家湖校区综合办公室 | 027-68893276 |
洪山校区综合办公室 | 027-51012586 |
027-68862473 | |
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党校) | 027-68862793 |
027-68862542 | |
027-68862589 | |
027-68862673 | |
027-68863508 | |
027-68862339 | |
行政部门 | 联系方式 |
027-68862410 | |
027-68862468 | |
027-68862102 | |
027-68862153 | |
027-68862406 | |
027-68862458 | |
027-68862466 | |
027-68862205 | |
027-68862858 | |
027-68862606 | |
027-68862332 | |
027-68864266 | |
027-68862246 | |
027-68862221 | |
027-68862385 | |
医学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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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68862211 | |
027-68862272 | |
027-68862220 | |
027-68862254 | |
027-68862317 | |
027-87896186 | |
027-68893271 | |
027-68897428 | |
027-52104264 | |
027-68863373 | |
湖北省高校网络舆情分析研究中心 | 027-68897047 |
027-68862085 | |
027-68862188 | |
027-86862212 | |
战略钒资源利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 |
027-68862816 |
直属附属医院 | 联系方式 |
027-87896186 | |
027-68893271 | |
非直属附属医院 | 联系方式 |
027-84769966 | |
027-86868999 | |
027-86487354 | |
027-65796888 | |
0712-2831776 | |
027-88119916 | |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武汉亚心总医院 | 027-84788999 |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汉口医院 | 027-82876166 |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门医院 | 0728-5224373 |
本科生院部门概况
为进一步强化本科教育,落实教育部“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相关要求,从整体上谋划和统筹本科教学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实现部门间有效协同,提高工作效率,为一流本科教育提供高效的组织保障,经学校研究决定,将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生工作处下设的本科招生办公室的职能整合,于2022年5月组建本科生院。
本科生院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教务管理办公室、教学研究与建设办公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香涛学院挂靠本科生院。
本科生院主要职责是统筹本科人才培养的整体改革与规划,根据教育教学新思想、新要求和新趋势,探索人才培养与管理新模式、新方法和新路径。统筹本科生从招生到毕业的全过程管理,促进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的高效统一,强化服务学生能力,缩短本科生培养管理链条。统筹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全过程管理,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统筹本科教育教学全过程管理的关键要素,强化教学运行管理与教学资源建设,提高管理效率。统筹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教育、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第二课堂以及通识教育等工作。
本科生院领导岗位职责
职务 | 姓名 | 岗位职责 |
党委常委、副校长/ 院长(兼) | 吕勇 | 分管本科生院 |
执行院长 | 丁宇 | 主持本科生院工作 |
副院长/ 香涛学院院长(兼)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兼) | 张志清 | 主要负责跨学院、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包括香涛计划2.0(强基班)、微专业、书院制、小学期等人才培养模式设计与执行,以及新教师教学准入、教师教学培训、教师教学竞赛等相关工作。 |
副院长/ 教学研究与建设办公室主任(兼) | 陈贵词 | 本科教学规划、教学模式改革、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绩效管理与评价,专业、课程、教材、基层教学组织、通识教育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等。 |
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 王永辉 | 各项工作协调及督办、对外宣传、教学经费管理、会议组织安排及决议执行协调、总结计划等材料撰写、公文办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与绩效考核、教师教学奖励评选、教学指导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会工作、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等本科生院日常事务;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办学活动、事项审核审批等。 |
本科招生办公室主任 | 朱明 | 招生政策制定与执行,招生计划编制,特殊类型招生,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录取,网上迎新,入学资格复查,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复测,生源质量分析等;学籍管理,学历管理,学位管理,辅修管理,成绩管理,学分清理,学分认定,专业转换和专业大类分流管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选拔,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 |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 | 刘波 | 专业认证(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质量体系建设、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督导、教学评价、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艺术教育质量报告、状态数据库和高基报表填报、学生信息员工作等。 |
教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 袁龙 | 本科教学运行、考务管理、本科教学管理信息化,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基地建设管理等。 |
副院长(挂职) | 向峰 | 协助院长完成相关工作 |
武汉科技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重点高校,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首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和“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学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朝政府批准成立的工艺学堂,历经湖北中等工业学堂、中南钢铁工业学校等传承与发展,1958年组建为武汉钢铁学院,开办本科教育。1995年隶属于原冶金工业部的武汉钢铁学院、武汉建筑高等专科学校、武汉冶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武汉冶金科技大学。1998年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需要,成为第一批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划转院校。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百余年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专门人才25余万人。一大批杰出校友成长为院士、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大型钢铁企业掌门人,学校被誉为“冶金高层次人才的摇篮”。
学校1978年开办研究生教育,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1998年被批准为博士授权单位。目前有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1万余人。学校拥有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和系统科学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4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7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建有20个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建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与矿业工程、机械工程等3个学科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计算机科学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科学研究实力雄厚,优势突出,特别是在钢铁冶金、材料、机械、化工、控制等行业具有较为突出的学科优势和特色。建有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高温材料与炉衬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和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高性能钢铁材料及其应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战略钒资源利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拥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B类)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联合)、29个省级科研平台。这些学科平台为武汉科技大学的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坚实基础。
所属办公室 | 姓名 | 职务 | 主要岗位职责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程常桂 | 院长 | 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研究生院的全面工作。 | 027-68862857 | 主楼1119 | |
冒 颖 | 研工部部长 | 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党委研工部的全面工作。 | —— | 主楼1102 | |
杨 云 | 副部长(主任) | 外派任郧西县上津镇石庙村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长。 | |||
学位管理办公室 | 刘 斌 | 副院长 (主任) | 全面负责学位与导师工作。 | 027-68862810 | 主楼1101 |
鲁剑锋 | 副院长 (挂职) | 负责学位与导师工作。 | 027-68862102 | 主楼1103 | |
陈文思 | 主任科员 | 1、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工作; 2、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 3、学位授权点评价及影响力提升建设工作; 4、学位点建设经费预算工作; 5、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 6、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 7、博士学位点培育建设工作; 8、专业学位点水平评估工作; 9、研究生院对接省学位办学位点建设相关工作; 10、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102 | 主楼1103 | |
郑 超 | 主任科员 | 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答辩及学位证书的制作和发放等工作; 3、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 4、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处理工作; 5、学位数据审核及报送工作; 6、协助图书馆做好论文收录工作、协助档案馆开展学位档案归档工作; 7、配合教育部、省学位办进行论文抽检工作、校级论文抽检工作; 8、校级、行业、省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的申报评选工作; 9、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培育工作; 10、研究生院的保密工作; 11、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102 | 主楼1103 | |
胡丹蕾 | 主任科员 | 1、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及兼职导师的评聘工作; 2、研究生导师培训及优秀导师相关评选工作; 3、研究生导师信息采集和专家库建设工作; 4、研究生院办公室日常行政工作,对接校内外各单位相关工作; 5、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 6、对研究生院提交的文字材料和数据进行草拟、审核; 7、研究生院网站及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8、研究生院的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监督工作; 9、研究生院档案管理工作; 10、研究生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1、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102 | 主楼1103 | |
研究生培养教育办公室 | 冯 涛 | 副院长 (主任) | 全面负责培养教育工作。 | 027-68862367 | 主楼1107 |
汪 姣 | 主任科员 | 1.研究生学籍注册、学年注册、学历注册及数据的维护和报送工作; 2.研究生学历学位照片、毕业证书的订购、制作及发放工作; 3.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 4.研究生学籍、学历异动管理工作; 5.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6.研究生评教工作; 7.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 8.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 9.研究生实习实践相关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 10、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026 | 主楼1109 | |
郭金芳 | 主任科员 | 1、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制定组织工作及系统维护工作; 2、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3、研究生外语四、六级相关工作; 4、联合办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5、留学生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6、研究生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7、研究生教材建设及课程思政相关工作; 8、研究生培养的理论研究与成果总结工作; 9、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 10、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026 | 主楼1109 | |
研究生思政与就业办公室 | 毛宝胜 | 副部长 | 全面负责思想政治教育与就业工作。 | 027-68862367 | 主楼1105 |
朱 磊 | 主任科员 | 1、指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2、研究生党建工作,落实研究生样板支部建设等工作; 3、研究生团委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各项文体活动; 4、研究生素质教育、校园学术文化交流工作; 5、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职称评审等工作; 6、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入学教育等工作; 7、研究生毕业典礼、学位授予、毕业离校等工作; 8、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等工作; 9、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 10、研究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11、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026 | 主楼1109 | |
沈 鑫 | 主任科员 | 1、研究生资助体系建设及优化工作; 2、研究生“三助”及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审核、发放工作; 3、研究生奖助学金预算、绩效及数据上报工作; 4、研究生宿舍分配、管理工作; 5、研究生科技创新工作; 6、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工作; 7、研究生院党务及日常报销工作; 8、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026 | 主楼1109 | |
蔡 玥 | 主任科员 | 1、开展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 2、开拓就业市场,接洽用人单位,发布就业信息,组织招聘会; 3、开展创业教育与服务工作; 4、组织建立毕业研究生就业信息库; 5、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发布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6、组织编制就业方案,办理派遣、违约改派等手续; 7、协助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8、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116 | 主楼1113 |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秦茂林 | 主任 | 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 | 027-68862307 | 主楼1115 |
何 明 | 主任科员 | 1、各类研究生的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等工作; 2、各类研究生的招生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 3、自命题管理工作; 4、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管理工作; 5、研究生迎新组织工作; 6、研究生学费标准修订和备案工作; 7、保密室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8、组织开展各类研究生的招生宣传工作; 9、修订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10、协助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11、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830 | 主楼1113 | |
汪筱渊 | 主任科员 | 1、负责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管理工作; 3、编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4、硕士推免生、直博生接收及录取工作; 5、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6、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和录取工作; 7、招生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工作; 8、研究生招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9、招生办公室的日常行政工作; 10、协助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11、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830 | 主楼1113 |
学院简介
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二级直属单位,是承担学校高等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及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办学机构。现有教职工40余人,各类成教业余函授学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自考学生、培训学员共计45000余人。
继续教育学院办学历史可溯源于1958年武汉钢铁学院夜大学部,1994年经国家冶金工业部批准挂牌成人教育学院;1995年武汉钢铁学院与武汉建筑高等专科学校、武汉冶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武汉冶金科技大学,三校成人教育资源整合并入成人教育学院;1999年学校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并进行院系调整,定名为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多年来,继续教育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学科门类、良好的设施条件,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优化办学管理体制机制,已形成包括自考全日制本科(专本连读)教育、自考非全日制(专升本、专套本)教育、成人业余函授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等不同层次、不同体系的继续教育办学模式,累计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了10万余名合格人才,许多毕业生已成长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骨干,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站在新时代新的历史起点上,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学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适应新时代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功能变迁,坚定“规范办学、诚信办学、特色办学、开放办学”的道路,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持续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努力为学校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大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部门概况
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22年4月,其前身是武汉科技大学评估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2年9月,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评估与教学质量管理,学校成立评估与质量管理办公室;2013年12月,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过程的监控与管理,深入推荐教学评估工作和高等教育办学规律研究,评估与质量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并与高等教育研究所合署办公;2014年10月,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合署办公;2022年4月,学校组建本科生院,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归入本科生院统一管理,更名为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构建科学、规范、长期、高效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体系,健全教学质量保障措施,强化教学质量过程管理,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院(部)的教学管理工作行使督察、监控、考核、评价等职能,对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控与评估,为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和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服务,为教育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高提供保证。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现设4个管理干部岗位。其中,副处长1人,主任科员3人。
武汉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是主管学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科学技术发展院把服务广大教师,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发展,做好社会服务作为科技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属,认真贯彻落科学发展观和国家有关科技政策方针,面向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依托院系和广大教师,紧密围绕“基地、项目、人才、成果、机制”开展工作,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和制定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政策;制定和修订科技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有关学校科技激励与制约措施。
2.负责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3.负责高新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4.负责科技开发与横向科技协作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5. 负责军民融合和国防军工各类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6. 负责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许可备案和承制资格申请与管理。
7.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8.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
9.负责学校科研基地建设与学校科研基金的管理。
10.负责学校重要学术活动及学会的管理。
11.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编制科技统计报表等。
12.协助、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一、艺术与设计学院简介
武汉科技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现设工业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与公共艺术四个系,开设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公共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等本科专业,拥有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工业设计博士学位授权点、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管理学术硕士学位及艺术硕士(艺术设计、美术)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学院目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共计1200余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62人,其中专任教师49人,教授、副教授36人,均来自于国内外知名院校。教师队伍中,45岁以下教师100%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有省政府突出贡献专家、省政府咨询专家、校级教学名师、模范教师10余人。先后承担了国家艺术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文化部、住建部、湖北省委省政府、湖北省教育厅等各类科研课题120余项;获湖北省教学成果奖一、二、三等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三等奖,湖北发展研究奖等奖励10余项;教师出版及发表学术专著、论文、作品600多部(篇、件);主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及其它高校教材30余部;多件美术、设计作品参加国际、国家、省市各类竞赛和展览,获特别奖、金奖、银奖、铜奖等400多项,取得国家专利100余项。
学院教学科研条件优越,拥有独立的教学大楼(逸夫楼)及2400多平米的专业美术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设3D打印、模型、图形、陶艺、摄影、计算机辅助设计、玻璃艺术、手工艺术、古建筑测绘等14个实践分场,获批“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培养实施项目,拥有“育才装备研究院”、“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艺术与科学研究中心”等校级重点科研平台,建有校内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20余个。
艺术学子立足专业所学,在国际国内各大赛事上获得优异成绩。学生设计作品连续多年荣获德国红点设计大奖(设计界的奥斯卡)、德国IF设计大奖,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一等奖、全国高等学校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一等奖,纤维工艺作品入选首届全国工艺美术作品展。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省级金奖、全国铜奖,主创设计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火炬并被选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城市运动会火炬作品征集中获设计最佳创意奖并被直接选用,在上海世博会吉祥物设计大赛入围全球十强,雕塑作品入选第11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学生多次荣获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等各项竞赛、展览奖励600多项。近年来,学生取得外观专利100多项。学生升学质量好、就业比例高,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二、普通艺术类专业简介
1.设计学类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多元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文化自信、技术创新、团队合作精神与领导力的适应地方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能在专业设计公司、文化出版部门、教育机构、科研单位、影视传媒机构以及相关领域单位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等工作。
主要课程:插画设计、包装设计、海报设计、书籍设计、交互与界面设计、材料与视觉语言、品牌设计与传播、设计综合研究、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等。
环境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掌握环境设计专业领域必备的理论基础、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在专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及专业机构从事人居环境设计、传统聚落保护与乡村建筑设计、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以及设计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使之成为兼具中国情怀和一定国际化视野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接班人。
主要课程:设计思维与表达、专业设计、场地设计、传统聚落传承与创新设计、传统家具赏析与家具设计、装饰构造与施工、开放设计(景观设计)等。
产品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设计视野和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把握产品创新与开发设计的前沿动态,具备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设计意识,兼备良好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到政府文化管理部门、互联网企业、工业设计公司、汽车企业、交互设计公司、时尚创意行业、文化创意公司以及各大产品制造企业的设计部门从事设计管理、产品开发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计表达、工业设计史、产品材料与制造工艺、产品设计调研、设计方法学、人机工程学、模型制作、产品设计原理、设计心理学、产品设计、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等。
公共艺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思想素质高、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生通过艺术造型能力和专业设计能力的训练,掌握城市公共空间造型规律和工程设计及施工能力。毕业生可到各级市政规划局、建筑和规划部门、各类设计院所等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教育部门及机构从事设计、研究、教学及管理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计概论、公共艺术设计表达、壁画、景观雕塑设计、公共空间营造、综合材料、材料语言与工艺(陶艺、镶嵌艺术、漆画艺术、玻璃艺术)、装饰浮雕设计与制作、公共艺术策划、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2.美术学类专业
绘画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扎实文化艺术素养、专门技艺、创新精神和创意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能在省市文化艺术单位、企事业单位、艺术研究部门、艺术期刊杂志社、画廊、拍卖行及艺术教育机构从事艺术研究、美术编辑、艺术品推广、艺术活动策划、绘画创作、美术教学培训等工作。
主要课程:工笔花鸟、工笔人物、实验水墨、写意花鸟、写意人物、白描、书法、中国美术史、艺用解剖等。
三、公共艺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介
2022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意大利福贾美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公共艺术专业本科生,项目批准书编号:MOE42IT2A20222320N。
1.合作大学简介
意大利福贾美术学院(简称ABAFG或福贾美院)是一所成立于1970年的公立艺术高等院校,是意大利与中国政府签定的图兰朵计划入选高校之一。意大利是欧洲文艺复兴的发源地,欧洲艺术的摇篮,意大利的人文、艺术底蕴极为深厚,其艺术、设计、时尚类的教育在世界范围内都处于领先地位,福贾美院作为意大利专业美术学院中的精英院校,在意大利87所专业美术学院中名列第11位。
福贾美院位于意大利南部普利亚大区的福贾市,秉承欧洲国家的教学特色与原则,重视国际合作交流,重视培养学生当代美学知识和艺术气质,针对传统学科,重视学科历史源头研究。同时也开设实验性课程,进行针对艺术新表达语言发展的研究。注重培养有创造力、积极主动、德智兼备、愿意为人民和人类发展作贡献的跨学科综合性人才。以鲜明的意大利特色、高水平的教学质量和研究成果,赢得美术教育界的极高威望,成为意大利高等艺术类教育领域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的美术院校。
作为意大利国家高等艺术类院校之一,福贾美术学院因其卓越的教学质量和社会口碑,获得了意大利教育部和劳动部的众多赞誉。学校毕业生具备良好的社会文化、语言和专业方面的竞争力,广受社会认可。
2.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兼具国际设计文化视野和中国传统文化知识架构,掌握公共空间和公共艺术设计的理论知识、前瞻性艺术思维和设计语言,具有开放、多元、动态的设计理念与创新能力,并能够为公共空间规划和设计艺术作品,塑造空间个性、提升地域美学品质,同时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能从事城市设计及公共艺术创作、教学和科研的国际化复合型专业人才。
3.主干课程
公共空间营造、陶瓷艺术、材料语言与漆画艺术、数字造型基础、当代造型技术、多媒体设计、数字视频、镶嵌技术、图形创意设计等。
4.培养模式
本项目为“4+0”培养模式,全面引进意大利现代设计教育体系,三分之一核心专业课程的师资来自福贾美术学院,学生在武汉科技大学完成四年本科专业学习,达到毕业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获得武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和学历证书。本科在读期间,学生成绩和语言达到意方要求,可申请赴意学习一段时间,符合意方毕业要求者将获得意大利福贾美术学院学士学位。
四、招生专业(类)、学制、层次、人数
专业(类)名称 | 学制 | 培养层次 | 招生计划 |
设计学类 (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 | 4年 | 本科 | 180 |
绘画 | 4年 | 本科 | 30 |
公共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 4年 | 本科 | 80 |
注:①招生省份:湖北、湖南、河北、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山西等11个省(区)。
②招生科类:浙江省不分文理,部分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其他省份文理兼收(或不限首选科目)。
③分省招生专业(类)、科类、人数以各省级考试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五、报名条件与要求
1.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身心健康者。
2.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省统考),成绩合格。
六、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2.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按照进档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计划,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类)录取。若省级招办有规定的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其投档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安排专业,否则,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40%+省统考成绩×60%执行。(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4.对于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有关政策规定增加高考文化分数投档的考生,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
5.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6.在不分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不分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统一进行排序;在区分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科、理科(或按首选科目区分物理、历史)分别进行排序。
7.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不限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国语组织教学(公共艺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意方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9.如果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要求,则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七、学费标准
按湖北省物价部门2023年核定的标准执行。
八、有关说明
1.我校2023年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2.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对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3.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的有关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问题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81
招生咨询电话:(027)68862888
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
电子邮箱:zsb@wust.edu.cn
举报邮箱:jwjc@wust.edu.cn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武汉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88)。地址:青山校区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邮政编码430081),黄家湖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黄家湖西路10号(邮政编码430065)。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省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重点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的调档比例与调档方式根据各省(区、市)的相关政策确定。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须填报我校志愿。按照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我校才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对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十三条 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依照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全部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接受其他专业(类)录取的考生转入。
第十五条 德语专业不限语种,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由于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体育类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生源所在省相关投档规则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国家、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向社会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国家、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向社会发布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备案的为准。武汉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各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按学年计收的专业注册学费(简称专业学费)和按学分计收的课程学分学费(简称学分学费)构成;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学年收取学费。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向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建立了完善的资助工作体系,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凡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位于青山校区,招生咨询电话:027-68862888,本科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电子邮箱:zsb@wust.edu.cn。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举报邮箱:jwjc@wust.edu.cn。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如遇国家、各省(区、市)对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学校将按最新规定执行。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武汉科技大学是省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和湖北省“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武汉科技大学是原国家教委1987年批准的首批51所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试点院校之一,2017年经教育部再评估,确定为有资格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等学校。202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将继续招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项目:篮球(女)、田径、足球(男)。其中,田径项目只招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
2、招生计划:61人以内。分项目招生计划见附件一,其中集体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
二、招生范围
1、篮球(女)、田径:2023年我校拟安排本科招生计划的省(区、市)(可参考我校2022年本科招生计划安排情况)。其中,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青海、宁夏只招收理科考生;辽宁、江苏只招收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
2、足球(男):湖北、河北、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17个省(区)。其中,黑龙江只招收理科考生;辽宁只招收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
(一)篮球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全国(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注:不接受在中国篮球协会或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过的运动员报名。
(二)田径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含接力项目)或全国比赛前八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三)足球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全国(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注:不接受报名参加中国足球联赛(含超级、甲级、乙级)、中国足球协会杯赛、中国足球锦标赛(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的运动员报名。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属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同等学力证明并加盖公章。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考生所获得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能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上得到查询认证。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须对应一致)。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3月6日9:00至3月11日17:00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在招生类型中选择“高水平运动队”,填报学校选择“武汉科技大学”,选择报名类型“高水平运动队”,按照提示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项目,核对无误后打印申请表,并由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后再按要求上传至“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上报名所填写测试项目须与本人等级证书上测试项目一致。报名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标注有“文化单考”的专业(项目),报名文化课高考的考生选择标注有“文化统考”的专业(项目),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选择报名文化单考或者文化统考(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二级运动员考生只能报名文化统考,确认后不得修改。
报名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其他高校,报名我校的考生不得取消报名,如有违规,视主动放弃我校报考资格,请考生做好报考规划。
2、上传电子材料。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扫描以下材料原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扫描内容须清晰可辨)。扫描文件不符合要求或上传资料不全而影响资格审查的、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经确认后不可更改。
(1)《武汉科技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每页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再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提供同等学力证明);
(4)高考报名表;
(5)运动员等级证书、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的认证查询结果截图(截图中要含本人照片和证书编号、授予单位名称、测试项目、测试小项、比赛时间和批准日期等相关信息);
(6)符合报名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考生报名时请写明符合报名资格的比赛名称、比赛日期及名次;请只将符合报名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封面、成绩册封面以及秩序册、成绩册中反映考生满足报名条件的本人相关信息页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请将本人姓名标出);
(7)足球、篮球项目考生须按要求上传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比赛中作为主力队员的证明材料(证明模板见附件二)。
特别说明:
考生来校现场报到测试时需将以上材料原件带来备查,原件材料不全或与电子材料不符者视为无效报名。
五、测试办法
1、篮球项目考生须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报到及测试时间与安排另行通知)
测试内容:
一分钟投篮(外线三分,内线二分)、全场四线折返跑、全场多种运球上篮、五对五对抗赛。
注:考生参加测试时需自行办理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考生需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我校保留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的权力。
2、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水平运动队田径、足球项目专业测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统测,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报名并参加统测。
3、按照教育部要求,申请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我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所有考生成绩分布情况,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学校本着“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及相应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要求,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对入围资格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的录取要求分为三类:文化单独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和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类资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录取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2、达到相应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要求的入围资格考生,须按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要求进行志愿填报,并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馈文化成绩和报考志愿等信息,若未按要求填报志愿和及时、如实反馈信息,后果由考生承担。
学校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经生源所在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专业由学校进行安排。
3、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相关政策要求。若考生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有要求,考生须参加测试并达到相应成绩标准。
七、相关说明
1、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入校后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训练比赛和专业学习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对于使用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若教育部、各省(区、市)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学校将按最新规定予以执行。
八、监督机制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举报邮箱:jwjc@wust.edu.cn。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 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81
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
咨询电话:(027)68893559(体育学院),(027)68862888(本科招生办公室)
生源地 | 年度 | 招录类型 | 招生批次 | 专业(类) | 科类(首选) | 选考(再选) | 计划招生数 | 备注 |
---|---|---|---|---|---|---|---|---|
北京市 | 2023 | 普通类 | 本科普通批 | 自动化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器人工程) | 综合改革 | 物理(必选) | 4 | |
天津市 | 2023 | 普通类 | 本科普通批 | 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智能制造工程) | 综合改革 | 物理(必选) | 4 | |
天津市 | 2023 | 普通类 | 本科普通批 | 自动化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器人工程) | 综合改革 | 物理(必选) | 3 | |
天津市 | 2023 | 普通类 | 本科普通批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 | 综合改革 | 物理(必选) | 5 | |
天津市 | 2023 | 普通类 | 本科普通批 | 材料类(含材料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 综合改革 | 物理,化学(2门必选) | 3 | |
天津市 | 2023 | 普通类 | 本科普通批 | 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 | 综合改革 | 物理,化学,生物(3选1) | 2 | |
天津市 | 2023 | 普通类 | 本科普通批 | 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 | 综合改革 | 物理,地理(2选1) | 3 | |
山西省 | 2023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自动化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器人工程) | 理工 | 3 | ||
山西省 | 2023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 | 理工 | 4 | ||
山西省 | 2023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智能制造工程) | 理工 | 2 |
省市名称 | 年度 | 批次 | 专业(类)名称 | 科类 | 最低分 | 最高分 | 平均分 | 批次控制线 | 校线(院校专业组线) | 备注 |
---|---|---|---|---|---|---|---|---|---|---|
安徽省 | 2022 | 材料类 | 理工 | 571 | 572 | 571.2 | 491 | 568 | ||
安徽省 | 2022 | 材料物理 | 理工 | 570 | 575 | 571.1 | 491 | 568 | ||
安徽省 | 2022 | 工商管理类 | 理工 | 570 | 571 | 570.1 | 491 | 568 | ||
安徽省 | 2022 | 工商管理类 | 文史 | 559 | 560 | 559.6 | 523 | 554 | ||
安徽省 | 2022 | 化工与制药类 | 理工 | 570 | 571 | 570.1 | 491 | 568 | ||
安徽省 | 2022 | 机械类 | 理工 | 571 | 575 | 572.5 | 491 | 568 | ||
安徽省 | 2022 | 计算机类 | 理工 | 572 | 572 | 571.8 | 491 | 568 | ||
安徽省 | 2022 | 经济与贸易类 | 文史 | 556 | 561 | 558.1 | 523 | 554 | ||
安徽省 | 2022 | 矿业类 | 理工 | 569 | 570 | 569.1 | 491 | 568 | ||
安徽省 | 2022 | 土木类 | 理工 | 569 | 571 | 569.6 | 491 | 568 |
省市名称 | 年度 | 批次 | 专业(类)名称 | 科类 | 最低分 | 最高分 | 平均分 | 批次控制线 | 校线(院校专业组线) | 备注 |
---|---|---|---|---|---|---|---|---|---|---|
安徽省 | 2022 | 材料类 | 理工 | 571 | 572 | 571.2 | 491 | 568 | ||
安徽省 | 2022 | 材料物理 | 理工 | 570 | 575 | 571.1 | 491 | 568 | ||
安徽省 | 2022 | 工商管理类 | 理工 | 570 | 571 | 570.1 | 491 | 568 | ||
安徽省 | 2022 | 工商管理类 | 文史 | 559 | 560 | 559.6 | 523 | 554 | ||
安徽省 | 2022 | 化工与制药类 | 理工 | 570 | 571 | 570.1 | 491 | 568 | ||
安徽省 | 2022 | 机械类 | 理工 | 571 | 575 | 572.5 | 491 | 568 | ||
安徽省 | 2022 | 计算机类 | 理工 | 572 | 572 | 571.8 | 491 | 568 | ||
安徽省 | 2022 | 经济与贸易类 | 文史 | 556 | 561 | 558.1 | 523 | 554 | ||
安徽省 | 2022 | 矿业类 | 理工 | 569 | 570 | 569.1 | 491 | 568 | ||
安徽省 | 2022 | 土木类 | 理工 | 569 | 571 | 569.6 | 491 | 568 |
武汉科技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重点高校,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首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和“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学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朝政府批准成立的工艺学堂,历经湖北中等工业学堂、中南钢铁工业学校等传承与发展,1958年组建为武汉钢铁学院,开办本科教育。1995年隶属于原冶金工业部的武汉钢铁学院、武汉建筑高等专科学校、武汉冶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武汉冶金科技大学。1998年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需要,成为第一批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划转院校。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百余年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专门人才25余万人。一大批杰出校友成长为院士、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大型钢铁企业掌门人,学校被誉为“冶金高层次人才的摇篮”。
学校1978年开办研究生教育,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1998年被批准为博士授权单位。目前有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1万余人。学校拥有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和系统科学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4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7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建有20个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建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与矿业工程、机械工程等3个学科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计算机科学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科学研究实力雄厚,优势突出,特别是在钢铁冶金、材料、机械、化工、控制等行业具有较为突出的学科优势和特色。建有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高温材料与炉衬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和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高性能钢铁材料及其应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战略钒资源利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拥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B类)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联合)、29个省级科研平台。这些学科平台为武汉科技大学的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坚实基础。
所属办公室 | 姓名 | 职务 | 主要岗位职责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程常桂 | 院长 | 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研究生院的全面工作。 | 027-68862857 | 主楼1119 | |
冒 颖 | 研工部部长 | 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党委研工部的全面工作。 | —— | 主楼1102 | |
杨 云 | 副部长(主任) | 外派任郧西县上津镇石庙村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长。 | |||
学位管理办公室 | 刘 斌 | 副院长 (主任) | 全面负责学位与导师工作。 | 027-68862810 | 主楼1101 |
鲁剑锋 | 副院长 (挂职) | 负责学位与导师工作。 | 027-68862102 | 主楼1103 | |
陈文思 | 主任科员 | 1、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工作; 2、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 3、学位授权点评价及影响力提升建设工作; 4、学位点建设经费预算工作; 5、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 6、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 7、博士学位点培育建设工作; 8、专业学位点水平评估工作; 9、研究生院对接省学位办学位点建设相关工作; 10、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102 | 主楼1103 | |
郑 超 | 主任科员 | 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答辩及学位证书的制作和发放等工作; 3、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 4、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处理工作; 5、学位数据审核及报送工作; 6、协助图书馆做好论文收录工作、协助档案馆开展学位档案归档工作; 7、配合教育部、省学位办进行论文抽检工作、校级论文抽检工作; 8、校级、行业、省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的申报评选工作; 9、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培育工作; 10、研究生院的保密工作; 11、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102 | 主楼1103 | |
胡丹蕾 | 主任科员 | 1、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及兼职导师的评聘工作; 2、研究生导师培训及优秀导师相关评选工作; 3、研究生导师信息采集和专家库建设工作; 4、研究生院办公室日常行政工作,对接校内外各单位相关工作; 5、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 6、对研究生院提交的文字材料和数据进行草拟、审核; 7、研究生院网站及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8、研究生院的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监督工作; 9、研究生院档案管理工作; 10、研究生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1、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102 | 主楼1103 | |
研究生培养教育办公室 | 冯 涛 | 副院长 (主任) | 全面负责培养教育工作。 | 027-68862367 | 主楼1107 |
汪 姣 | 主任科员 | 1.研究生学籍注册、学年注册、学历注册及数据的维护和报送工作; 2.研究生学历学位照片、毕业证书的订购、制作及发放工作; 3.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 4.研究生学籍、学历异动管理工作; 5.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6.研究生评教工作; 7.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 8.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 9.研究生实习实践相关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 10、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026 | 主楼1109 | |
郭金芳 | 主任科员 | 1、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制定组织工作及系统维护工作; 2、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3、研究生外语四、六级相关工作; 4、联合办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5、留学生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6、研究生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7、研究生教材建设及课程思政相关工作; 8、研究生培养的理论研究与成果总结工作; 9、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 10、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026 | 主楼1109 | |
研究生思政与就业办公室 | 毛宝胜 | 副部长 | 全面负责思想政治教育与就业工作。 | 027-68862367 | 主楼1105 |
朱 磊 | 主任科员 | 1、指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2、研究生党建工作,落实研究生样板支部建设等工作; 3、研究生团委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各项文体活动; 4、研究生素质教育、校园学术文化交流工作; 5、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职称评审等工作; 6、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入学教育等工作; 7、研究生毕业典礼、学位授予、毕业离校等工作; 8、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等工作; 9、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 10、研究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11、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026 | 主楼1109 | |
沈 鑫 | 主任科员 | 1、研究生资助体系建设及优化工作; 2、研究生“三助”及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审核、发放工作; 3、研究生奖助学金预算、绩效及数据上报工作; 4、研究生宿舍分配、管理工作; 5、研究生科技创新工作; 6、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工作; 7、研究生院党务及日常报销工作; 8、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026 | 主楼1109 | |
蔡 玥 | 主任科员 | 1、开展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 2、开拓就业市场,接洽用人单位,发布就业信息,组织招聘会; 3、开展创业教育与服务工作; 4、组织建立毕业研究生就业信息库; 5、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发布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6、组织编制就业方案,办理派遣、违约改派等手续; 7、协助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8、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116 | 主楼1113 |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秦茂林 | 主任 | 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 | 027-68862307 | 主楼1115 |
何 明 | 主任科员 | 1、各类研究生的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等工作; 2、各类研究生的招生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 3、自命题管理工作; 4、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管理工作; 5、研究生迎新组织工作; 6、研究生学费标准修订和备案工作; 7、保密室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8、组织开展各类研究生的招生宣传工作; 9、修订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10、协助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11、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830 | 主楼1113 | |
汪筱渊 | 主任科员 | 1、负责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管理工作; 3、编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4、硕士推免生、直博生接收及录取工作; 5、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6、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和录取工作; 7、招生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工作; 8、研究生招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9、招生办公室的日常行政工作; 10、协助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11、研究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7-68862830 | 主楼1113 |
学院简介
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二级直属单位,是承担学校高等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及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办学机构。现有教职工40余人,各类成教业余函授学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自考学生、培训学员共计45000余人。
继续教育学院办学历史可溯源于1958年武汉钢铁学院夜大学部,1994年经国家冶金工业部批准挂牌成人教育学院;1995年武汉钢铁学院与武汉建筑高等专科学校、武汉冶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武汉冶金科技大学,三校成人教育资源整合并入成人教育学院;1999年学校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并进行院系调整,定名为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多年来,继续教育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学科门类、良好的设施条件,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优化办学管理体制机制,已形成包括自考全日制本科(专本连读)教育、自考非全日制(专升本、专套本)教育、成人业余函授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等不同层次、不同体系的继续教育办学模式,累计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了10万余名合格人才,许多毕业生已成长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骨干,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站在新时代新的历史起点上,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学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适应新时代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功能变迁,坚定“规范办学、诚信办学、特色办学、开放办学”的道路,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持续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努力为学校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大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继续教育学院现任领导
张国华(党委书记):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党建、教职工思想政治、统战、干部、保密工作。
宋世震(院长):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学院发展规划、师资人事、财经、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牵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分管学院办公室。
范光泉(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管同等学力办公室、学团办公室、资源管理办公室。兼任同等学力办公室主任。
成红峰(副院长):兼任学院分工会负责人,主持学院工会、教代会工作;负责学院校友、自学考试及教育培训工作。分管自学考试办公室、培训部。
陶松(副院长):主持学院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学院信访、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分管成人教育办公室。兼任成人教育办公室主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3)全国总决赛在天津大学落下帷幕。我校荣获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4项,实现了学校在该赛事国家级金奖零的突破,创历史最好成绩。
学校高度重视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本届大赛自启动以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多次指示,创新创业学院统筹谋划,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师生报名参加校内选拔赛和金奖排位赛,共收到2700多项参赛作品。包含在读博士、硕士、本科生和刚毕业的校友在内,累计12835人次参赛。在省赛决赛中,我校荣获金奖9项、银奖1项和铜奖8项,获奖总数为历年最多,且金奖数量突破新高,最终7个项目成功晋级国赛。在国赛备赛期间,创新创业学院和相关学院/部的师生一起发扬“坚韧不拔、勇承重载、崇实求精、表里如一”的钢铁品质,反复打磨项目,多次开展线下培训和路演,力争以最好的状态参加国赛现场赛。大赛取得的优异成绩充分彰显了我校学生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青春风采以及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显著成效。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3)由教育部等12个部门会同天津市人民政府主办,天津大学承办。今年共有来自国内外151个国家和地区5296所学校的421万个项目、1709万人次报名参赛,1260个优秀项目脱颖而出,其中,423个项目获得金奖。大赛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基础性和战略性支撑。目前,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已成为推动中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强大引擎,是全世界参赛面最广、覆盖高校最全、参赛团队最多、参赛水平最高、影响最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创新创业学院)
附:获奖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负极先锋—高性能锂电池硅碳负极材料领跑者
项目赛道:高教主赛道—本科生创意组
团队成员:徐一帆、田徐宛诗、杜鑫淼、尹子英、耿文潇、韦奕麒、刘泽锐、马雨馨、程柯杨、安卓尔
指导老师:高标、霍开富、张彦英、胡文峰、李建平、张会利
获奖等级:国家级金奖
项目名称:控温核芯——微型半导体制冷芯片国产替代
项目赛道:高教主赛道—研究生初创组
团队成员:胡晓明、周佳丽、陈格、杜毓艨、申远、应竣康、胡千、吴嘉依、余可多、陈昕、刘文辉、江尚为、李佳婷、邬炜
指导老师:樊希安、张彦英、张会利、邵鲁凌、汪汝武、任少轩
获奖等奖:国家级银奖
项目名称:矿是奇材——尾矿制备新材料赋能矿区乡村振兴
项目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创意组
团队成员:陈敦熙、彭佳琪、刘照宇、郭其闱、杨媛琦、黄欣悦、林少勇、王同生、连晶莹、袁成杰、孙振浩
指导老师:柯丽华、张会利、胡南燕、张瑞、张光权、任少轩
获奖等级:国家级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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